应该说,东岸境内的各工商业企业是比较欢迎这种模式的。将粮食委托给外国人生产,让他们保持一点购买力,然后购买他们生产或销售的工业品,用工业剥削农业,大家都有利可图,听起来甚是不错。但这里面忽略了一个关键的因素,那就是东岸农民的利益,尤其是那些克服千难万苦,在边疆地带为国开疆拓土的人,他们的利益因为粮食价格的下跌受到了不轻的损害。
不得已之下,东岸农民只能想办法降低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给市场提供丰富多样的产品,以维持自己的收入在合理的水平。以开发较早的动大草原、鸭子湖流域为例,当地的农民开始以村为单位组建农业生产合作社——甚至有多个村一起组建大型农业合作社的情况——想办法一起租用农业机械,一起采购种子和肥料,一起买保险,一起销售农产品,这些措施无疑都极大地加强了农民群体的议价能力,降低了生产成本,对于提高收入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但这样其实只是降低了他们的单位生产成本,并且效果并不是无限的,盖因成本降低到一定程度后,再往下降就很难了,除非他们在生产模式或技术上出现较大的突破,但这又何其难也。也就是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模式对于农民有很大好处,大众储蓄银行和西北垦殖银行针对农民发放的低息贷款也有一定正面作用,但这两者都无法有效解决一个难题,那就是粮食价格的缓慢下跌。
说白了,那就是国内市场上的粮食供应太充裕了,导致价格疲软,农民收益达不到预期,因此出现了各种问题,比如前往边疆地区买地拓荒的动力下降等等。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方法:其一是增大粮食出口量,减少淤塞在国内市场上卖不掉的粮食,让这价格涨起来;其二是减少供给量,即人为减少国内的粮食产能或限制外国廉价粮食的进口,改变目前供求关系的失衡状态,让市场发挥作用,最终把价格恢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加大对农业的财政补贴,政府给粮食价格托底,但这种模式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