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差不多,除少数人之外,也没谁比别人多一处宅子什么的,这为不动产的估值与征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拖欠着不交的人仍然不是少数。
可动产税的征收就很麻烦了。毕竟你没法去全方位监控每个居民的财产收入情况,因此最后只能依据地区差异商定税金额度,然后让各村自己摊派——这似乎是成本最低的征税方式,当然其中也有着巨大的舞弊空间,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欧洲此时的财产税征收。都是将征税权进行公开拍卖,然后由包税人自己想办法去征收。而这个“想办法征收”的过程嘛,自然是很不和谐了。与这种拍卖征税权的方式相比,东岸人这种由各地反复商讨定下的税金额度,虽然也不可能完全和谐,但比起欧洲那种粗暴的方式来说要“温柔”多了。
当然了,你征税方式再温柔,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一样的,反正都是要从他们口袋里掏钱,因此不情不愿、隐瞒漏报、撒泼耍赖是难免的,因此这最后征到的43.2万元的动产税其实是远低于财政部最初的预期的(至少打了个六折)。而更令财政部崩溃的是,这43.2万元里面,真正入账的只有29万元左右,剩下的14.2万元则处于拖欠状态,拖欠的民户们其实不是没钱缴纳这笔税收,只是处于种种原因(比如对村干部摊派到自己头上的额度不满等等)赖着不交而已。至于何时缴纳,恐怕要等到他们与村里解决了这些麻烦之后才有可能了——当然如果乡里采取强制措施的话很快就能征收上来。
“动产税、不动产税的征收,长期来看,真的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钱浩放下了手里的资料,自言自语道:“也好在咱东岸共和国的百姓们普遍比较富足,征税的抵触心理降低了不少。这要是搁在税收负担极为沉重的欧洲,还不定闹出什么事情呢!不过话说咱东岸人还真是富庶,仅仅七个税种理论上就能征小二百万元的税,真是不错呢。”
话说这次征收的191.4万的总税金里,除不动产税、动产税外,还有契税约0.5万元、营业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