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女人,喜欢老女人,而且喜欢肥女人。知道吧,这里有一个领班,噢,就是你们说的老鸨,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妈,很丰满,那老狗每天都会接她下班,然后住在那大妈家里……。”
“啊,真的?这真的是一个好机会啊。你为什么那么多天都没下手?路上或大妈家里下手都可以啊。”
温帕的喜好确实是和常人不一样的,除了喜欢老熟肥之外,他还有更奇葩的爱好,只是外人不知道罢了。
“啧,我不是没帮手嘛,那老狗出入带着四个小弟,看上去挺能打的。而且,这四个小王八蛋,竟然直接在这肥大妈家里住下,我根本没机会下手啊。”
“啧,四个小弟?”
“对,而且我看出来了,挺能打的四个,不是那些无赖混混。”
“哦。”
范本华记得,温帕的小弟没哪个能打的,怎么突然跑出来四个能打的小弟呢,难道是雷纳德给他的人?是了,巴朗斯已把温帕收了,他就等于是巴朗斯的人了,保护好他就等于保护好金色年华,明白了。
等了片刻,菲尔格见范本华没说话,又小声说:“华哥,我告诉你,杀他最好的地方不是路上,也不是那大妈家里,而是这里。”
“这里?金色年华?”
“对,就在夜总会里。”
“啊!!这里的到处是保安和保镖哦。”
“嘘,这里虽然到处都是保安和保镖,正因为这样,那老狗在金色年华内活动时,他不会太在意保镖,比如,有两个地方他是不会带保镖一起去的。”
“你是说…厕所?”
“嗯,还有,那些女人的暂休室,那个肥大妈有一个独立的小办公室,他每天都会到暂休室‘巡视’一番,然后会摸进那肥大妈的小房间里。”
“噢,他竟然还有这种无厘头的爱好啊,真是奇葩。”
范本华心想,这两个地方确实是杀人的好地方,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反过来,最安全的地方,不就是最危险的地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