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形的枪身下是扩容后达到七发的弹匣,李文达还煞费苦心的在枪身上刻出一个英文“Liang”的logo,在灯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Logo上的是散射光,远距离看不到。每一个字母代表一格电量,满电应该可以打空三个弹匣,用完需要用高压电流充电。”李文达对抚摸着枪身的梁文解释道。
“弹匣扩充了两发,威力呢?”梁文问道。
李文达抱着肩膀:“你试试就知道了,不需要上膛,打开这个开关扣住扳机就可以了。每发子弹的充能时间是两秒,对了,最好找块高强度的钢板。”
梁文向训练场请求了一块厚达三十厘米的钢板,在五百米处端枪瞄准。
“这么远?我都看不清目标。”李文达眺望着那块钢板。
梁文一脸自信,打开开关通电,鹰眼开启,从容不迫地扣紧扳机。
枪管上的线圈制造着强磁场,梁文腕上的手表已然停转,他仿佛能够听见枪中电流经过的声音。
想象中的巨大枪声并没有发出,两秒之后,梁文的肩膀只是微微一顿,只听一声空气爆响,子弹便瞬间命中目标。
高强度钢板已经完全被洞穿,从弹孔处扩散出直径约有15厘米的大洞,而且这洞周围的部分就像烙铁般通红,它的温度可想而知!
“它已经不能叫做枪了吧……这简直是我用过的最大杀器了。”梁文放下怀中步枪,对李文达说道。
“呃……一不小心多弄了几匝线圈,所以耗能也大幅增加了。按照子弹出膛的初速度来计算,它的有效射程应该在两千米左右。”
两千米?瞄准镜加上鹰眼,还有加强版的弹道计算,梁文对自己有了十足的信心。不过他并未因此大意,而是问道:“这枪有什么缺点吗?”
“一是重,你应该感觉得到,它比普通步枪重了不到一千克,长途背负是一个负担。二是射速慢,而且十分耗能,必须做到一击必杀。”李文达抽出高斯步枪的弹匣,“还有,它的子弹很特殊,也很贵。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