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涌上来的人,陈欢再次重复上一个动作。
拿肩、擒腕、转身一气呵成,放翻一个人的同时,又贴向一个人。
在人群中肉博战向来是陈欢的强项。再加上,闭上眼到处都是敌人,陈欢可以随意挥酒自已的招数。以往所练的招数,全部通通能发挥出来。
他们还想以多欺少,没想到却乐坏陈欢,以少欺多,向来是陈欢所喜欢做的。拳头,飞脚,所到之处,皆有人倒下,被陈欢击中一次的人,只有痛苦地打滚着,没有办法再站起来重复参加战斗。
他们应该庆幸,以往要是这种战争的话,落入陈欢手上的,多数都是死人。他们还能痛苦的活着,应该感谢上帝。
财务能公司这边的人,看着则是傻眼,无论冲多少人上去,全部都一一倒下。而仔细看着陈欢,则发现陈欢在闭着眼睛,冷笑着。近他一米距离的人,全部被放倒。
他们习惯于暴力的生活,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暴力的人。
陈欢拳头所到之处,势如破竹,无人可挡。
他们一边看着陈欢行云流水的动作,一边听着自已人的骨头断裂声,还有那让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
陈欢则越打越沸腾,他似乎回到了很久以前,自已在一队恐怖分子包围下的血战。陈欢也是因为那场战争而得名。当时陈欢可以赤手空拳,把别人一队武装的恐怖分子干掉。
那些日子,只有杀戮已经不堪回首。
“老大有话慢慢说。”
陈欢的拳头如猛虎般扑向缩到一边的黄总是,黄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惊吓,双膝一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拼命地向陈欢求饶着。
陈欢见到黄总跪下,他一收拳,然后潇洒地扯扯刚才不小心弄皱的衣服。
“有烟没?”
“有有有”黄总连忙地说着。他打过的架都不少,但从来没有见过今天这么悬殊,自已三十多个人,居然被对方一个人干掉。遇上这种厉害的,黄总只有低头认孙子,要不是会像其他人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