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电话的痴汉来了一枪,直接把他的身体撕成两半了!
“在我发表感慨的时候,可不要故意打岔哟!”
无论你多有权有势,死亡永远是平等的,没有所谓的歧视一说。顶多是死时的痛苦程度不同而已。
比如说现在的这帮人,就在享受死亡时的最后痛苦
“嗯,果然,作为享乐用的女性还没来得及上车,这辆电车便给我抢下了。从某种意义上我还算是做了一件好事吧。”
说起来我为什么要成为纠正者?大概,这是我人生当中唯一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选择吧!
选择,看起来是给了你一个机会,但实际上又是如何?
本质没有丝毫变化,事实上只是让你更多添了一份对现实与世界的绝望罢了。
“是你当初自己选的,怪不得别人!”
这大概是父母最常说的话吧,但事实上,作出选择的往往不是当事人,而是当事人的父母!
通过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孩子的将来,希望借着孩子来完成自己的梦想,最后、抱着“我们是为了你好!”的想法,擅自决定了孩子的喜好与未来。很不幸,他们成功了!
在与因果律签订契约时,可以说,我的人生中,没有一个真正的,真实的、自由的选择。全部都是陷阱,无论选哪一个都会走到他们想要的结果中,这样的选择,有意义吗?
“反正已经是死人了,在糟也不会糟到哪去!”
连命都没了,我还有什么好顾虑的?
既然如此,那就让我真正的、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喜好、为了自己的意愿而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