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混血少年的照片。
真的是他。
如果不是,余美琳这么会藏着那小子的这么多照片?
更重要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那混血少年也越来越帅气,到后来居然有了点拍《泰坦尼克号》时期的小李子的颜值和神韵。
“我去,这么帅?”李子安第一次感到受到了威胁。
女生都喜欢长得帅的男生。
丑逼想要追到心仪的女生,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价,而且绝大多数时候还会以失败告终,可帅逼只需要一张脸就行了。
当初余美琳招他入赘,不也是因为他帅吗?
那个混血少年年纪轻轻就这么帅,而且从照片的拍摄时间来看,余美琳与他至少同窗了五六年时间,滴水都能穿石,更何况是让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天天面对一个混血版的莱昂纳多?
余美琳和那个混血少年在一起那么长的时间,他虽然和余美琳结婚四年,可加起来恐怕都没有人家两人在一周的时间多。这么看来,也难怪余美琳心中忘不了这个人,放不下这个人。
李子安又往下翻了一页。
一张毕业照又进入了李子安的视线,那是余美琳高中的毕业照,她因为身高的原因站在后面一排,那个混血小子就站在她的旁边。两人的颜值都是那么的高,方方面面都很般配,简直就是一对金童玉女。
又往下翻了几页。
相册上的照片换成了余美琳上大学时期的照片,她上的是华国国内最顶尖的名校华青大学,这个时期的照片已经和现在的她在长相上已经没什么区别了,只是略显青涩而已。
李子安翻到了最后一页,没照片了。
可是,相册的封皮里好像藏着什么东西,胶皮微微鼓了一点起来。
李子安伸手捋开胶皮,又拿出了一张照片。
还是那个混血小子,他已经不是那个稚气未脱的少年了,他穿着一套军装,身姿笔挺,英气勃勃,蓝色的眼眸之中是深邃的眼神,仿佛阳光下的海滩一样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