佬机械加工技术为主制造出来的的火炮可以说是形成了代差,怎么可能轻易出售。
郑芝龙想买,也只能选择本土炮厂那些用白口铁,铁模铸炮弄出来的次等货。
面对毫不松口的大员军方,郑芝龙只好退一步购买本土炮厂的火炮,但是他又提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购买大员铸炮的铁料,这一下就让陪同的军官警惕了起来。
在这个时代,灰口铸铁可是第一等的军用物资,因为除了大员没有任何国家有技术练出灰口铸铁,他们能用白口铸铁炼出次等的展性铸铁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而大口径的火炮则完全无法用展性铸铁来制造,郑芝龙很显然是把主意打到灰口铸铁上面了。
随行的军官不动声色的拒绝了郑芝龙的要求,转头就向陆军部长汇报了这件事,于是不久后大员所有的炼钢厂都被军方所控制,哪怕是只有普德林炼钢法的本土炼钢厂都在管控之列,所有掌握有炼钢配方的本土工匠都被严密监控。
最后郑芝龙还是购买了承天府炮厂出产的门磅炮以及陆军封存的门磅炮,返回了福建。
郑芝龙的这次交易给郑锐提了一个醒,那就是目前大员的炼钢厂哪怕最落后的炼钢技术在东亚也是处于先进地位的,在这个时代,谁能有更好的钢就能制造出更好的武器与盔甲,这是取得战略优势的先决条件,
为了保护大员的技术领先地位,郑锐于崇祯三年签署了一份影响力巨大的政府提案《科技保护法案》
根据这份法案规定,任何敏感的军事技术以及武器都必须通过军方审查才能用于出口,而为了避免间谍行为,军方有权在掌握敏感军事技术的企业工厂中设置监察员用以保护机密技术。
同时这份法案也首次将泄露出卖军事技术的行为归于叛国罪,并且此类人员将在不对外公开的军事法庭审判,而不是民事法庭。
也正是这份严厉的保护法案出炉,才使得之后的荷兰,后金等国家对大员军事情报刺探大多无功而返,有效保持了大员的科技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