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眼睛却不敢看她,有点腼腆的样子,如果让学院里那些女花痴看到,估计又要疯狂了。
“嗯?”魏莎两只手肘支着桌面,下巴放在交叠的手背上,望着面前的金发青年。不得不说,单论长相的话,这个金发青年确实可以甩卡梅隆那小肥仔十几条街,她以前刚进学院的时候,也很是偷偷地看过这个金发帅哥几眼,幻想着以后自己的王子、骑士,也应该是差不多长这样的。
但是时过境迁,此时看着这个金发青年,魏莎却有种滑稽的感觉,而在面对卡梅隆时,她的感觉则是弱势的,就像依偎在一棵大树旁的小草一样,她相信卡梅隆可以帮她解决一切问题,为她遮风挡雨,而且不会轻易将她抛弃。这种感觉,是她从未在其他贵族子弟身上感觉到的。
“你喜欢我?”魏莎懒得和他绕圈子,直接问道。刚刚金发青年坐在那边频繁打望的样子她早就注意到,这段日子在学院他也一直对她表示了十分强烈的关注,起的是什么心思已经再明显不过。
金发青年愕然地望着魏莎那张完美无暇的脸蛋,没想到她竟然这么直接,完全和他心里所幻想的桥段与对白不一样,于是过了十几秒才说:“啊!……嗯……那个……我觉得你很漂亮……以前就很喜欢……”
“你是想和我上床还是想娶我?”魏莎也不等他说完,直接又问。
“呃……”金发青年感觉自己有点错乱了,这还是那个一向温婉和善的魏莎吗?这语气,简直有点那些当惯了自由佣兵的女土匪的味道了。
金发青年确实从很早就在偷偷喜欢魏莎了,应该说,像魏莎这样长相身材的女孩,到哪里都很容易成为男生心中的理想伴侣。只不过那时班杰也在学院里,而魏莎是特诺卡家族的契约生又是人尽皆知的,他虽然心中喜欢,却也什么都不敢做。
后来听说了在品茶厅发生的事,班杰吃了鳖,据说还被直接拉到了治安署里去,被整得很惨,之后就没再去过学院了。而魏莎听说也将契约从特诺卡家族转到了那个霍格拉斯的胖子炼金师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