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玩的愉快。”
汉特抬了抬牛仔帽示意,然后目送我们离去——我们要去城镇的大剧场去看表演,而不喜欢剧场气氛的汉特就选择留在了酒馆里。
“嗷呜~~”当然,并不是一个人,由于剧场不让宠物入内,所以可怜的小狗里奇只好也留在了这,而连蔓藤都暂时脱离了里奇。
“嘿,小伙子,就剩你和我了,哈?哈?”汉特用懒散的笑容用力的摸着里奇的脑袋,而里奇也很受用的眯着眼,汉特把眼睛转回了吧台上边,直接一口喝干了杯中不加冰也不加其他调剂的纯威士忌,然后舒服的闭上眼睛享受这种浓醇的口感,完全不在意这种酒的强大后劲。
酒馆里的气氛仍然热闹,可是汉特对于这样的吵闹明显比剧院里的无聊玩意适应多了,他把椅子往后搬了搬,还把脚放在了吧台上,微微向后倾着身,压低了牛仔帽,而酒保识趣的为他再次倒了一点威士忌。
这才是生活,汉特如此想到,远离战斗和子弹,这样放松放松也不错。
汉特是一名赏金猎人,这是或为了金钱、或为了正义、而有时也为了单纯的刺激来狩猎罪犯的一群人。
而在不久之前,他进入这一行的原因:复仇,已经不复存在了,这是因为他的兄弟,流浪的英雄帮助他杀死了他的仇人——那个毁灭他曾经生活的小镇的家伙,之后,汉特就和兄弟一起旅行,过上了这十年来甚至不敢想象的生活——不用担心背后的子弹与刀子,还有同伴与欢笑同行,和之前被复仇之火折磨的每一天完全相反。
想到这,汉特不禁放下双脚,再次从桌上拿起了威士忌,而且又一次直接喝干。
“呼~”
他呼了一口气,当然,这一点点酒还不至于放倒猎人汉特,它只是让汉特更加惬意而已,可是,猎人的目光让他注意到了一些细节,他从对面酒架的玻璃杯里,看见了身后的反光,那里有一个穿着和他同样款式风衣的男人,正风尘仆仆的从外面的风沙里走进酒馆,他靴子上的马刺咔咔作响,汉特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