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炮台的,可以说是他急需的东西,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兰斯可是派了不少士兵和佣兵们随队押送,但现在莫森告诉自己东西被劫了,这事就有些大条了。
“在什么地方被劫的,对方是什么人?”兰斯的声音很平静,但是这种时候表面上的风平浪静不代表内心也是这样想的。
莫森有些心有戚戚地看了兰斯一眼,还是老实地说出了实情:“是在安森纳河谷。”
“哈?”如果放在以前,兰斯或许不知道安森纳河谷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因为那里并不属于咕噜岭的境内,但是如今的兰斯坐拥三郡,倒是很清楚这个安森纳河谷的位置是在费隆特郡,这是一条通往东北方向的重要商道。
“难道是那些乡绅的余孽?”黑钢插了一句。
兰斯摇了摇头:“他们要有这本事也不会被我们这么轻易地就屠了,而且能够击败我一支护卫队的,再弱也弱不到哪儿去。”
事实上兰斯对于永暗也很小心,除了维护治安的部队,他派出去护送商队的人数每一支都有19人,这个数量的队伍你说厉害倒也一般,但是要解决那些天黑窜出来的野兽和强盗,却也是绰绰有余了。
所以兰斯又着重问了一遍:“对手是谁?”
兰斯这一问已经做好了接下来可能会引发战争的准备,但是莫森给出的答案却不是他心里想的那一个:“兰斯大人,劫了我们货的是一群哥布林。”
兰斯先是一愣,然后简直像是要被气笑了地反问了一句:“哥布林?”
这玩意很像地精,如果你不是经常见到他们的话一时间也许会区分不出来,但和那群狡猾的歼商不同,这群叫做哥布林的玩意是一群没脑子的白痴,他们肮脏,弱小,当兰斯听到自己的商队竟然被一群哥布林给劫了之后,这种感觉就像是一群冠冕堂皇的骑士上街被一群乞丐给打劫了一样。
哥布林的基础战斗力跟兰斯麾下的穴居人差不多,都是E级的生物,但区别在于,穴居人可以挖洞,它打不过的时候却能够躲得过,而这群哥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