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叶若终究没有对她放手,他没有做到她期望的那样。做好事不留名。
她心里,真的盼望叶若能够对她放手啊。
也许,叶若给她的几百万真的是一笔很大数字的金钱,但是,蓝凌想过,那些数字的巨大,只是对她这样的普通人来说的。她觉得对叶若那样,把几百万块钱,都只是当做买雪糕吃的两三块钱的大少来说,买她的那些钱。应该也就是他出去请身边的女人吃一顿大餐的小钱吧。
既然是小钱,那么,为什么叶若就不能出自好心。出自善意,对她放手呢?
那样,她会感激叶若的。一辈子,感激他。
所以,她才会那么幻想叶若是一个好人,对叶若的期望那么高。
所以才会在明白叶若花钱买下了她,也要得到来自她身子的回报的时候,她会那么失望,会那么反抗叶若。
这可真是。没有期望就没有失望啊!
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对叶若。便是成了升米恩斗米仇了。
但是,终究。叶若是走了。
蓝凌不想再想那些了。那些事情,想的她头疼,也想的她羞愧。
是的,她也是有羞愧的。
她明白,她收了叶若的钱,就该如约定的那样,回报叶若。哪怕代价是她的清白身子。那毕竟是约定,毕竟是叶若拿真金白银的几百万金钱换来的权利,不是吗?就算叶若有钱,可是叶若再有钱,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难道有钱人,就不会心疼钱了?实际却是恰恰相反吧。一个不心疼钱的人,大概成不了有钱人,反倒吝啬到了一定境界,就会自然而然积攒出财富,才有可能积攒出可能成为有钱人的第一桶金。
所以,她收了叶若的钱,却又不想如约给叶若她的身子,她自己是知道,她这样做很不对的。
但是,谁让她是女孩子,谁让她出卖的是她最珍贵的东西,是那能够支撑她活下去的最根本的自尊呢?
她根本没得选择。
这让她哪怕明白,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