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一个兄弟手指着北方,拉着袁风说:“大哥,快看,那是谁?”
顺着那个兄弟手指的方向,袁风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身影,穿过乱坟岗,向这里飞掠而来,看不清来者的面容,但袁风已经注意到了那人手里拖着的银枪。
这不就是霍敬水吗?袁风嘴角浮出一抹无奈的苦笑。
三十年未见,当年人称“一枪震河西”的霍敬水,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满面风尘之色的白发老翁,看模样,这些年他也没有少受苦。
“苍天有眼,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霍敬水握枪的手,由于激动,而有些轻轻的颤抖。
霍敬水说这话时,袁风的思绪却早已经跑到了很远的地方。人这是怎么了?什么都可以放下,唯有仇恨可以在心中埋藏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为什么仇恨会毁掉这么多人的生活?为什么我们都不肯放下心中的仇恨?
这时候,霍敬水已经走近了,一看到袁风,就怒吼着:“快把黄金还给我!”
此刻,袁风已经完全冷静下来,心有所思地对他说:“其实,黄金只不过是黄金而已,恐怕我们心里真正忘不掉的,是仇恨!否则,这么多年来,如果我们忘掉仇恨,好好生活,凭我们的能力,早就赚到了比一万两更多的黄金。”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只知道是你们两个把我害成了这样。我年少得名,锦衣努马,本来我的一生应该非常精彩,可是所有这一切全被你们毁了。这笔账,我怎么能不找你们算?”霍敬水说着,举起手里的银枪用力一抖,枪尖立刻幻化成数朵枪花,直向袁风刺来。
对霍敬水来说。这三十年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仇,能不能夺回黄金已经不重要了,他只想亲手宰了当年劫镖的袁风和司马轻烟这两个人。为此,他一直在银枪上下功夫。枪法已远远胜过当年,所以他有足够的信心,一枪便要夺走袁风的命。
可是,霍敬水错了。只见袁风本能地挥刀,一道惊艳的弧光从霍敬水眼前划过,落花刀在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