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怕把肚子给吃爆,只好让它们走走消化一下。”
珍娘不以为意的说道:“这有什么事,想当年我在部落的时候,吃饱了肚子,还能再啃下两头小兽,喝下三坛美酒。吃饭的时候那是正餐,其它时候属于零嘴,根本不占肚子。”
公良看了看她那如大荒丛林般粗犷的体格,总算知道她怎么会这般莽野生长了,原因在此啊!
“咳...咳...咳...咳...”
封衡突然一阵咳嗽,整张脸都咳得有点发紫。
珍娘关心道:“要不然你先回屋躺去。”
封衡摆摆手,道:“没事,都是老毛病了。”
公良问道:“封大哥当年受伤的伤口还在吗?”
“这正是奇怪之处,那时他在乱葬岗受伤昏迷,我救了他后却发现身上一点伤也没有,可身子却一天一天的消瘦下去。这些年若不是我四处向人换取灵物给他滋养身子,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情况。”珍娘看着封衡,脸上尽是担忧表情。
往事不堪回首风雨中。
封衡望着珍娘,想起那一夜伤势爆发的迷乱。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既然用了力,自己就应该承担起身为男人的责任。即使明知这是一颗苦果,也只得咽泪装欢的吞下去。
其实,他也是喜欢窈窕淑女的。
想起这些年自己拖着病体躺在床上,外面事情全由珍娘操劳。为了给自己换取滋补药物,眼见她从什么都不懂的部落女娘变成会跟人讨价还价的押运送货人,心中是无比惭愧。为此,身为男人的骄傲自尊让他时时刻刻纠结,但却无可奈何。有时他恨不得自己早点死去,免得拖累妻儿。
但想起珍娘的殷切盼望,无怨无悔的操劳,和孩儿的幼稚天真,只得苟延残喘的活着。
起码,这是对家人的交代。
公良想了想,道:“我这里有根治疗内外伤的符文真骨,不管受多大的伤,只要还吊着一口气,就没有救不活的。不知封大哥你们愿不愿意试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