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喜欢就拿着,算我孝敬娘娘的。”
萧美人高兴的点点头,“谢谢程将军。不好意思,还有笔吗?”
“哎呀,这个真没有。吴国公有吗?”
尉迟敬德摇摇头。
王召将手伸入外套内兜,摸了一只钢笔出来。
“这是我的钢笔,暂时借给你用,这一个好几万呢,别给我摔了。”
“多谢王公子。”
萧美人双手接过,捧在手心里看了起来。
“这钢笔看起来不错。”
程咬金也凑了上来,“看起来比中性笔高端。王公子,这钢笔又是什么类型的笔?”
“和中性笔类似,除了用的墨水有差别之外,就是把那圆珠子,换成了金属板尖,大同小异的东西。”
“王公子,你能示范下怎么用吗?”萧美人将笔递过来。
王召拿过笔,将笔帽拔掉,然后拿过来萧美人的笔记本,翻开扉页,在上面写了三个萧美人三个字。
“会用了吗?”
萧美人点了点头,但是此时,她的注意力却是放在了那三个字上。
“王公子,你这字看起来好飘逸,特别的有艺术感,这是什么字体?”
“这种签名用的没什么固定字体,就是怎么潇洒怎么来,我时常叫它潇洒随心体。”
这时,程咬金打开自己笔记本的扉页递上来,“王公子,给我也写个呗。”
“王公子,还有我。”尉迟敬德说道。
“好,那我就献丑了。”
于是,他又拿着钢笔给他们二人写下各自的名字。
二人拿到各自签名后,捧在手里,视若珍宝一般。
程 咬金感叹道,“我程咬金写了一辈子自己的名字,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可以写的如此潇洒霸气。”
尉迟敬德笑道,“我也是,这必须得珍藏起来,还得回家好好的照猫画虎的练一练,下次给别人写我的名字就这样写,绝对让他们大吃一惊。”
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