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报》的一则报道,报道中称:法国最新劳动法规定——晚上6点到第二天早上9点之间,公司不允许向员工发送邮件,也不允许向员工打电话。
总之就是下班之后不准给员工再安排工作。这个报道一出被各国媒体转载,广州日报直接以《下班后回工作邮件在法国是犯法的》为题进行转载报道。
之后其实法国新闻网进行了辟谣的,称的确有这么一份文件,要求‘晚上六点到第二天早上九点之间,不允许给员工发工作邮件和电话’,但这并不是法律。
这份文件是两家法国公会和雇主企业签订的‘谅解备忘录’,而且针对的是中高层收入的工程师和咨询师因为他们的工作经常超时。
而所谓的谅解备忘录就是,就是没事儿的时候我可以谅解你一下你不用加班。繁忙的时候你也要谅解我一下留在公司加班。
即便进入后世法国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为35个小时,每天为7个小时。这样的协议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但依然并不是强制执行的条例。
但这则解释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因为媒体要的是噱头,既然观众买了自家报纸了那就成功了,至于帮着解释一番影响自家报纸销量的事情,只要不是脑残都不会去做。
至于报道要着眼于真实,媒体记者必须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呵呵......
所以法国人罢工要求减少工作时间增加工资待遇和福利是真的,可你要是说是所有法国人一周上五天班,一天就上七个小时,如此轻松还不满足,还想要求更多。
天底下根本没有这样的好事儿,放眼整个欧美发达国家,最多就是劳动者的权益保证力度有所不同看上去更加公平而已。
不可能人人一周就上五天班,一天就上七个小时。双休没有的员工在法国比比皆是,每天上班超过十个小时的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当然你要说我就要做有双休且每天工作七个小时的工作,这样的工作有你想做也没人拦着你,但你的生活质量肯定只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