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下意识哼唧一声,马上反应过来。
汤姆逊所说的红玫瑰羊肉馆,是个不错的接头地点。
那里有包间,两人就座在包间里,边吃饭边交易。
前几次,应科长和汤姆逊,都是这般完成金钱交割的过程。
“好好!就在红玫瑰羊肉馆里。”应科长跟着说话。
说到羊肉馆几个字眼时,他刻意加重语气了
以示他的重视程度。
原来,应科长和汤姆逊一样,两个人都喜欢吃羊肉。
应科长不喜欢羊肉的膻味,却喜欢吃吃羊肉。
仅仅是,他深知羊肉的滋补效应。
尤其是,常吃羊肉,可以补虚补亏之类。
因为情报工作,劳心费神,应科长的身损耗较大,必须多吃羊肉,滋补身体。
加上,应科长属于色色的男子类型,喜欢女孩子的身体。
为了在女孩子的身体上寻找快乐,应科长的身体亏空得厉害。
没有更好的补救办法,吃吃羊肉,就是绝好的滋补效果。
就这样,应科长爱上吃羊肉了。
初初,他和汤姆逊约定在红玫瑰羊肉馆,也是他的主意。
他在这家羊肉馆里吃过几次羊肉,感觉不错。
逢到汤姆逊联系他,要按照约定上缴份子钱的时候,便主动提出来,去红玫瑰羊肉馆。
吃了羊肉,补了身体,拿到金钱,补了家庭金库。
应科长吃拿两不误,赚尽便宜了。
汤姆逊很精明,听听应科长的话音,就知道,这个家伙又想吃拿两不误。
我去!真是精明成神仙了!汤姆逊暗啐应科长。
还好,应科长没有即时脑窥他,不然,汤姆逊的鄙视心思曝光了,应科长便会暗暗收拾他一番。
无论如何,应科长和汤姆逊交往,可是占尽绝对的优势呀!
关键是,汤姆逊没有**,就会失去任何的内涵特色了。
连带着一条小命,也被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