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他们走过一间巨大的旗舰店,几个小男孩手里拿着小火车,从他们身边跑过去,沈钦忽然说,“或者说,从没玩过愉快的多人游戏。在体育课上,从来没人挑我。我不会打篮球,足球、橄榄球……任何需要两个人以上配合的游戏,我都玩不起来。”
“并不是不能掌握技巧,我的体能其实还不错,一直都在家做《囚徒健身》,但……哪怕是羽毛球这样对打的运动,都会给我带来很深的焦虑感,我会一直去想,如果我接不到怎么办,如果我一直在捡球怎么办,氛围会不会变得很尴尬,别人会不会开始嘲笑我……所以,我从来不玩多人游戏,我让自己相信,自己和自己玩也可以很开心。这是我青少年时期厌学的一个重要原因,除了那些校园霸凌以外,我很难忍受每周的体育课定期的羞辱,我越是害怕做不好,就越是永远都做不好……那种因为无能感受到的屈辱和愤怒,有时候比被欺负的挫败感更让我难受。”
他们在红灯前停下脚步,沈钦看看她,“你挑羽毛球场,有这方面的原因吗?”
他的眼神干净温暖,似乎可以穿透一切,刘瑕在他的眼神里笑了,“你觉得我有读心术吗?你从没有说过的事,我也可以猜得出来?”
沈钦认真地点点头,“对啊,我觉得你有读心术……我觉得,就是因为这一点,你才特意挑了羽毛球馆——这附近还有个游泳馆,明明更适合。”
刘瑕想说‘你想多了’,但又有点心虚,她挪开眼神,轻声嘟囔,“没有未卜先知到那个地步……”
挑羽毛球馆的时候,她未尝没有这方面的考量,正是沈钦对羽毛球的激烈反对透露了蛛丝马迹:所有的球类运动都让他恐惧,原因只可能是他在协作上有很糟糕的回忆。她是打算让他习惯这种轻度挫折——即使一直捡球,群众也不会多加在意,沈钦在这方面的自我意识有点太强烈了。不过,突然杀出的大妈让整个进程更加理想。对于笨拙的表现,成年人的世界大多数还是会选择回馈善意,这个认识,很轻易地就建筑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