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非常明白。这倒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我当然愿意去做。到时候别忘了让我成为亲王。”乌瑟不是笨蛋,现在的吸血鬼数量对于人类来说太多了。人类仅有一百万左右的人口,但吸血鬼却拥有十万,这样就算是贵族也不觉得可贵。如果吸血鬼的数量可以浓缩到一千人的话,吸血鬼几乎就有取之不尽的鲜血与人类的崇拜,而且为了人类牺牲掉99%的数量,人类也一定会非常感激。
虽然人类并不是一个重视感恩的种族,但是在这种时候肯为人类付出的也就只有吸血鬼了。人类一定会记得吸血鬼的恩情,吸血鬼会成为人类之中的贵族。等人类再次繁华,吸血鬼的社会地位将会与王族相似,到时候日子会快乐得多。
“这个你完全可以放心,等到人类再次繁华起来,光是咬手之礼就让你喝到撑死。”阿尔巴斯说出自己的计划,一个非常简单的计划。把多数没用的吸血鬼送去找死,不管成功与否对人类都是一件好事,同样对吸血鬼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战争,这个世界需要战争,只有战争可以推动社会与科技的发展,只有战争才能让人们团结,也只有经过战争的洗礼才会出现真正的友谊。
乌瑟在棺材里笑了笑回答:“我会等待那个时候,因为有无尽的岁月,所以我会耐心的等待。你说的很对,只要我们对人类有利,人类就会奉我们为神,吸血鬼早就应该这样做了。”
确实早就应该这样了,吸血鬼与人类是距离最近的生物,吸血鬼与人类之间还经常会发生爱情故事和友谊关系。其实吸血鬼是可以和人类一起生活的,太多的鲜血对于人类根本没用,更何况偶尔献血对身体其实是有好处的。
只要吸血鬼的数量被控制得够好,人类根本不会有任何的危险。还有一个可以崇拜的偶像。即便是在人类繁华的年代里,其实吸血鬼也有生活的空间,而且可以生活得非常好,像贵族一样受人尊重。不需要躲在阴影里,可以向全世界宣布自己就是吸血鬼,比人类高级的种族。
在人类里,会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