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顿时大喜,“有鄂将军出马,定能杀了那汉将的威风!”
王平本就是想挫一挫孟获军中的锐气,没想到这一冲杀之下,竟是大出意料之外,心头一喜,正想再扩大战果,突然只听得一声暴喝,“来将通名!”
王平转头看去,只见一个高大的猛将正提着方天戟正对着他冲过来。
来将面容丑陋至极,望之令人生畏,更兼身材比常人高了许多,给人一种极强的压迫感。
“我乃巴西王平是也!你是何人?”
王平自不肯弱了自己的威风,挥刀迎了上去。
“待鄂顺来取你首级!”
“锵”地一声,一刀一戟交击,王平竟被震手臂发麻,差点就拿不住刀,让他心里惊骇万分。
这孟获麾下,何时有了这等猛将?怎么从来没听那孟琰提起过?
他身系味县安危,既然敢亲自带兵出城,自是有把握全身而退的。
因为从孟琰那里得到的消息,他自信孟获麾下没人能留得住他。
没想到却是失算了。
要是被此人缠上,只怕事情不妙。
看着那人又要上来,王平心如电转,再不敢使出全力与他争斗,同时心里在急想着脱身之策。
幸好一开始的时候他带人冲杀,蛮人猝不及防,如今正是己方占优势,那蛮将虽然勇猛,却也没法马上就让蛮兵立刻平息下来。
只是这种情况不能持久,毕竟自己这边人少,只待对方重新收拾好阵营,自己这边就会要危险了。
鄂顺却是没想这么多,他手中方天戟或挑或刺,再加上力大戟沉,已经在对打中渐渐占了上风。
就在这时,味县城门突然再次大开,又有一队人马冲杀出来。
只见这队人马的打扮与汉军大是不同,人人头上裹着或青或蓝或黑的包头,包头右前方还有拇指粗的发髻,身着黑色窄袖的衣服,下着多褶宽脚长裤,大多人皆是打着赤脚。
他们身上虽然连最简单的皮甲都没有,但却是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