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最后皇帝成为摆设,各臣子演变成军阀的事情是绝对会发生的。
什么样的制度都要有其相应的社会环境。不是历史上谁谁谁用了什么体制变成强国,不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就照搬过来就能变强的。强国不可复制,这点哪怕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依然一再被证实着,不然美国佬本身执行的制度能使国家强大变成世界霸主,为什么美国佬的那一套体制到了其他国家不是一副乱糟糟的模样?
吕哲在想出一个实际可行的方案之前,一切只能是慢慢来了。
首先要做的就是将“法律神圣”的概念一再强调,另外就是关于“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也不能破坏,同时“赏罚分明”也不能出现差错。
社会环境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塑造成功,这点在秦国的变法中已经详细的举证。比如为了确定法律神圣的概念,秦孝公的哥哥嬴渠梁就成了“祭品”。想要干点什么,特别是想要让社会从接受到认可。从认可到深入骨髓,速成之法根本就不存在。
说到法律,吕哲接着这一次朝会已经彻底了废除了关于砍手、断脚、削鼻等等致人残废的律条,改为相应的鞭刑和劳动改造,同时也修改了一些关于连坐的律法。
秦法酷烈这是连秦人自己都觉得的事情,可是也不能矫枉过正。做错了事情要遭受相应的惩罚是对好人的一种保护,要是犯错了得不到相应惩罚是在鼓励犯罪。
吕哲这一方为新生崛起的势力。保持社会的稳定性相当之重要,但是太过残酷的律法会让人心里产生恐慌。再则那多人愿意服从吕哲的统治除了能够获得庇护之外,是靠着大大小小的利益支撑着,经济上的好处享受到了,政治工程中关于法律的改善也不能缺少,那么去改善致人残疾的法律必定能够再收买一批人心。
叔孙通总算是念完了关于爵位和勋章相应的福利与义务,他面向吕哲行礼,得到同意后也就回到原位坐下。
是的,任何福利总是要有相应的义务,既是所谓的付出与收获。任何一件事情的收获从来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