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班南京勋贵,对马城还是很感激的,起码王爷还念着旧情呐。
律政司对待勋贵们的态度,和对待恶僧的态度,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对恶僧是赶尽杀绝,对勋贵则十分优厚。这样的区别对待,在舆论四起的大背景下,也就被人为的忽略了,大江南北都在痛骂那些恶僧的贪婪。
随着一期期律政司周刊的发行,舆论在酝酿了一个月后,变的炽热了起来。舆论汹汹,恶僧们以往各种罪行,一件件,一桩桩被揭发了出来,欺男霸女,侵占田亩,蓄养死兵,以人为奴,一时间普天之下的恶僧,成了千夫所指。开
城四年,十一月间。
随着第五期的律政司周刊出炉,一篇言辞激烈的头版文章,将大明人的愤怒如同火上浇油一般,彻底点燃了。文
章以通俗易懂的白话文,严厉抨击了佃户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可谓是不近人情。佃户等同于农奴,每天天未亮,就要出门到地里集合,晚上天黑才能收工。一日三餐由主家提供,千年不变的稀粥、罗卜干,连包子馒头都极少吃得到。
那些霸占土地的恶僧,行为更是惨无人道,他们统治着寺庙,也统治着田亩,有权力对耕作在田亩间的每一位大明子民,进行支配。他们想让谁生,谁就能生。想让谁死,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了。这些佃户,不就是这样的一群人吗,没有人生自由,没有劳动自由。他们,从出生开始就已经不属于自己。
这样言辞犀利的文章,却署了个奇怪的名字,连长。这位署名连长的大能,鼓励大明佃户站出来告发恶僧,有些性子残暴的主家,其罪行也在告发之列,盛世大明容不下这样的污秽云云。
此文一出,大江南北便纷纷议论起来,连长是谁,什么来头,怎么能在律政司周刊上刊印文章。自然,多数人不关心这位连长是谁,大明治下的大地上,都被这篇声情并茂的文章,刺激的沸腾了起来。
十一月,律政司。吴
英忙的脚不沾地,佃户告发主家的状子,雪片一样飞进律政司,险些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