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喝一顿酒,有好些日子没见了,也不知道上郡天都好不好混。”
金刚向往着去上郡天都,但是一个人也不想去,对那地儿人生地不熟的,要是林阳在那里混开了,自己陪着林阳过去,不失为是一件好事。
王擎天听这话,心里就不高兴了,道:“我什么都撒手不管,就是怕那小子知道家里有我看着,他去林阳那边,和林阳一起。”
金刚不明白,道:“不是挺好的吗?孩子知道上进,要是和林阳那小子一起的话,前途无量啊。“
这只是金刚这样认为,王擎天不满,道:“你说的话虽然有道理,但林阳那小子做的都是些什么事,你不是不知道,一不小心可就没命了,要是飞扬和林阳一起混,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白发人送黑发人了,我情愿他平平淡淡的在这仙灵城生活。”
金刚是看着王飞扬长大的,听见王擎天这样说,必然也是感同身受,道:“大哥说的不错,这样也好,大家随时来往着,有什么事也知道,林阳若是有一天混出头了,在这天界有一席之地,飞扬是他的好兄弟,他必然也会提拔的。”
王擎天想起林阳的斩仙剑,还是有些舍不得,不过那斩仙剑就是在他的手里,他也用不起来,想到这里,他也就作罢了。
他好歹也算是个长辈,总不能和晚辈计较那么多,这样想起,对金刚道:“不知林阳那小子什么时候离开,既然飞扬招待,那就要好好照顾到位了,不能让人挑出了毛病。”
王擎天可不傻,林阳在仙灵城和赵骏的地位差不多,仙灵城的人看见林阳就像是看见了再生父母一样,王飞扬和林阳的关系好,有益无害。
金刚点点头,让王擎天一起去,都是熟人,去喝一杯也好,凑凑热闹,跟着年轻人,总不至于在这个社会上落后太多。
而另一边的钱家父子已经回去了钱府,就算之前有着很多的恩怨,但人家赵骏是城主,也没有那个心思和他们计较。
钱家的生活虽然没有以前那么嚣张跋扈,但还算过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