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普密约》当中规定,一旦中华帝国或者普鲁士王国遭到其他国家的攻击,另外一国,必须要竭尽全力的提供帮助。不仅仅是物资上的帮助,还包括直接派遣军队作战,直到战胜对手为止。一旦开战,任何一个国家不得单独同敌国媾和。
这是《中普密约》的主要纲领,另外,其中还有很多细节。特别是中华帝国和普鲁士王国,将加强在军备上的合作。普鲁士王国将向帝国转让一批在工业、化工和光学仪器制造上的先进技术。以帮助帝国提高在这几个领域的发展。同样的,帝国则将向普鲁士王国提供一批先进的军事技术。包括改进型的重机枪等在内,进一步的强化普鲁士王国的陆军实力。
毕竟,中华帝国距离普鲁士王国太过遥远。一旦战争爆发的话,普鲁士王国极有可能陷入到敌国的围攻之中。只有普鲁士王国的实力提升后,才能够抵挡住其他国家的进攻。这样,也给中华帝国争取到足够的时间。中华帝国现在帮助普鲁士王国,也等于是在帮助自己。
中华帝国同普鲁士王国的合作,对双方都是非常有利的。中华帝国需要一个在欧洲有份量的盟友来拖住其他的国家,为中华帝国做好战争的准备而争取时间。同样的,普鲁士王国要完成统一,也需要中华帝国为其牵制住其他的国家。两国的合作,更是一种互利的合作。之所以将合作的期限定为十年,不管是帝国外交大臣林子豪还是普鲁士王国首相奥托.冯.俾斯麦,都相信,十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中华帝国和普鲁士王国完成预定的目标了。到时候,如果还有需要的话,两国可以签订新的盟约。
另外,普鲁士王国提出,希望中华帝国能够帮助普鲁士王国发展海军。不过,这一条最终被搁置了。普鲁士王国的陆军实力非常强大,在欧洲也是首屈一指的。但是,普鲁士王国的海军,则几乎等于一片空白。如果,中华帝国帮助普鲁士王国发展海军,这就会和中华帝国的利益构成冲突。这将不利于两国之间的合作。中华帝国更希望,普鲁士王国乃至今后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将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