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了传统的曼国衣服,李莎就像是洗掉铅华,朴素却多了一份天真。
前世,林朗是一个贵家公子。但来到了这个世界,林朗要照顾妹妹。
一开始,也没多少钱。
锻炼出来了生活能力。
在李莎去整理梳洗的时间。
林朗看着农妇家苍蝇乱飞的厨房,实在受不了。
他先把里面的碗筷和蔬菜都用热水烫过一轮,不然,不敢吃。
配合着农妇把饭菜做了出来。
厨房没什么东西,就按照农妇的食谱煮了一个冬阴功汤。
上了饭桌。
农妇偷偷对李莎说:“你试试这个冬阴功,是你家男人做的。”
李莎瞄了眼林朗,心想:原来他都记在心里。
喝了几口,林朗觉得太辣,实在是不对自己胃口,就不吃了。
这样的举动落在李莎的眼里,却有了不同的解读:
这人外冷内热呢,那么喜欢吃的冬阴功都留给我吃了。还在哪装!
到了晚上,林朗坚持自己就睡在大厅里。
实际上,他早观察过了,客房也许是太久没用,都有虫子了。
这么做,林朗也可以猜到,会让李莎有误会。
实际上,这在李莎眼中,也是一种男人的浪漫。沉默而细心。
第二天一早,林朗被一声惊人的尖叫吵醒了。
他看了一眼,李莎被虫子咬得满脸是包了。
基本上每人认得出来这就是顶流女团。
这对林朗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措施。
避免了因为李莎的出现而被曝光行踪。
林朗想起了和老唐的交易。
决定今天让老唐来附体。
毕竟今天还没有钱,让习惯简单生活的老唐来体验,是很合适的。
老唐一附身,首先被面前的李莎吓到了。
冲口而出:“何方妖孽?”
还好,李莎并不懂中文。
冷静下来的老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