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附和:“那也行。这几个人至少也要拘留二十四个小时的。我们总不可能陪着他们受罪。”
其他人也是觉得等李伟光、方文玲他们这几个之前的“受害者”录完口供后就一起回去。
大家在大厅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后,方文玲、李伟光几个人就已经陆续录完了口供,从楼上下来了。
几个人的神情起来还算不错,尤其方文玲也不出此前的委屈之色了。想想也是,她当时只不过被蔡增军的咸猪手摸了一下大腿,而后蔡增军反而被她在脸上抓了一把,要不是方文玲没有留长指甲的话,他肯定要被破相。
大家又纷纷向这几个问了一下情况,被告知,对方几个人已经被正式立案,罪名就是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故事伤害罪。至于此前的调戏方文玲一事,本来还可以给他们安上**未遂的罪名,不过,这个罪名对方文玲本身自然有些不好听,并在她本人和其他几个同乡的要求下给撤销了,不过,少了她这一罪名,也是够这几个人受得了,尤其是非法持有枪支罪这一条,视情节严重的话,至少可以判他两三年,故意伤害罪的话也有很大的量刑空间可以人为操作,严重一点也是可以判他一个几年的,若是数罪并罚,对方自然就有的受了。
大家一听居然一下子给对方按了这么多条罪名,心中自然都是很解气,之前心里面的怨气也都是消散了不少,都是有些得意洋洋意气风发的样子。
大家又在大厅聊了一会儿后,并也算是志得意满的提出打道回府了。陈锋当然没有马上跟他们一起回去,而是借口在这里跟其他几个志愿的人一起留守等消息。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之后,陈锋才重新上楼找到了蔡增军的审讯室,为求方便还特意让罗强跟着一起,不过,等打开审讯席的门后,见到蔡增军虽然脸色疲惫,但却完全没有被用上措施的样子,心中不由大大的失望,不过,陈锋也理解负责审讯警察的顾虑,毕竟对方可是军分区政委的儿子,虽然是在边疆,隔着东海省十万八千里,但若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