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那位罗兰中校是怎么升到这个级别的,难道就靠给上司送女人吗?”柯岚冷冷地说道,“他难道不知道,性贿赂是严重违反的军纪的吗?就凭这一点,我不仅可以将他的军衔一捋到底,甚至还能让他去号子里蹲个二三十个月……至于你们两个,按照从犯处理的话,应该只要蹲六个月就差不多了。”
“呃,柯岚先生……您这个笑话……有点……不太好笑……”那名机师的语气顿时变得有些僵硬。
“我建议你改个称呼。”柯岚将那支“口红”从口袋里摸了出来,“虽然还没有送去检验科,但两位应该都知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吧?那我完全可以认定为有人企图使用吸入类药物对我造成影响,往重了说了,这也可以算是一种蓄意谋杀吧?毕竟,这玩意如果整支吸下去的话,肯定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吧?”
那名机师的嘴角抽搐了两下,他内心很想吐槽:那玩意的挥发剂量经过严格控制,就算怼在鼻孔前面吸个几小时都不可能对身体产生损害,想要致死,除非把里面的药芯拔出来整根吞下去才有那么一丢丢的可能性……但问题就在于,柯岚从茶几底下搜到的这支“违禁药品”,其总量确实已经超过了致死剂量的门槛线。
那事情的性质就全然不同了。
这就好比旧纪元的“贩卖drug罪”,如果罪犯贩卖的药物是古柯碱的话,四十九克和五十克的量刑标准是截然不同的——前者单单一条罪名是不足以被判死刑的,而后者,最少最少也是十五年以上的的有期徒刑,甚至被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也大有人在。
尤其是在禁毒力度全世界首屈一指的华夏,对于这种罪犯,政府和社会采取的基本都是“零容忍”的态度,除了少数具有自首或协助破案情节的犯人,法官一般都是尽可能往重了判,很少会出现从轻发落的案例。
而柯岚手里的这支“口红”,显然已经达到了可以判处“死刑”的程度——就算他现在拔枪把那两名空姐以及这两名机师都给毙掉,事后他也不用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