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一下子看呆了去。
他不重女色,甚至在唐朝眼底,其实不分男女。
像是在岛上对待沈念心那样,因为沈念心救下了他们,因此唐朝总是对沈念心好几分。
在唐朝的眼底,只有有用跟没用的人。
谢家人是有用的人,外头那些人要么就是没用的人,要么就是敌人。
他的思考方式的确十分一根筋,就从前来说,唐朝的思考方式没有半点问题。
但可惜,中途杀出了宁绾绾这么一个程咬金。
宁绾绾前后变化明显,其他人都接受了,只有唐朝不接受。
他觉得一个人有改变肯定是另有目的,或者说,有更大的图谋。
但不可否认,看见眼前这个人的瞬间,唐朝就知道,这个人变了。
从前的宁绾绾是个什么样子的呢?
用唐朝的话来说,就是矫揉造作。
穿着最精致的衣服,化着最精致的妆容,但除开一张脸算得上是令人赏心悦目之外,半点吸引人的地方也无。
但眼前这个人呢?
唐朝再次打量过去的时候,就看见那人已经箭步出来,那步子分明跨度不大,但就好像是缩地成寸了那样,嗖的一下就到了趴在地上的那几个人面前。
然后,抬脚一踩。
咔嚓一声。
伴随着这声音进入其他人耳朵的,是地上的几个人杀猪一般的嚎叫声。
唐朝忍不住伸手掏了掏耳朵。
好家伙啊。
这位是梳着最温柔的发型,做这最狠的事啊。
有点帅是怎么回事啊?
“宁绾绾!你要是把我脚踩断了,信不信我让人直接弄死你!”
地上的宁茜茜尖叫出声,原本她的嗓音条件也可以说是不错,毕竟在国外也曾经当过海王,没点魅惑人的嗓音条件还真有点悬。
她向来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自己有点烟嗓的嗓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