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权利。而要有独立签协议的权利,就得有相应的身份匹配才行。于是乎,销售室的销售员们,个个都是业务经理了。
八十年代末后,经理可谓满天飞。那时,有戏言道:一片树叶掉下,砸死了三个经理。
只是,销售室却是要不了这许多的销售员。另一边,杜里仁们这些被单位送出来的人,出来了之后,也回不去了。
请神容易送神难呐!
因各单位将这些车间的老大难人员打发出去后,便坚决不让他们再回到自己的单位。因为这些人在车间里,自己不好好干活还不算,他们吹牛谈天,总还要拉上其他人与他们一起互动,进而影响到其他人员的干活。所以,即使这些人如今已成了洪江厂的功臣,但他们的原单位,依然不愿收回他们。
各单位不收回杜里仁们的态度还很坚决,曰:这些人销售处不收,行!那就把他们退回人事处去(其时,洪江厂已与时俱进的将厂改称为公司了,而各生产车间则称为分厂了。不过,洪江厂人基于习惯,依然将洪江公司称作洪江厂)。让人事处给这些人另行安排工作吧。反正,我们单位是绝不会让他们重走回头路的。单位领导并为杜里仁们不回原单位找了个好听的由头,其美其名曰:好马不吃回头草嘛。
最后,在厂领导的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销售处留了三四个人在销售室,大部分的人,还是从哪来的,还回哪去。
于是,从科室出来的人员,又回到了科室。可是,各车间出来的人员,各车间似是商量过了一般,均统一口径,坚决不让出去的人员,再回车间。车间领导给出的理由是,不能让这种人再回到车间,以免其带坏其他工人。车间领导还振振有词地说:学好三年,学坏,只要三天就够了。
厂领导不得不承认,各车间领导的理由是正确的。厂领导的心下还有一点无奈,那就是厂里的任务,必须依赖各个车间来完成。若是硬性下达命令,让各车间接受回这些人,万一真发生了如车间领导们说的那种情况,影响到了厂里生产任务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