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
我怕极了他!
就那样,短时间地风平浪静着,风情浪静了。相对于可能被激起的其人对我发起的另一番难以预料的猛烈进攻,攻袭,攻击,甚至是攻杀,我的嘴巴张得大一些,嘴巴嚼动得快一些而引起的嘴唇余痛,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我那样想着,也老老实实,本本分分,或者可以说成是尽职尽责地做着,我不知不觉里,忽而放低一下自己的眼皮,带着自己黑亮的眼睛,我就注意到自己的视线前方视野里那根笔直的木棍横穿着的烤鸡肉将要被我吞食至尽。
我眼望着那鲜嫩透白透红的鸡骨架子上残附着的所剩不多黄鸡肉,我越发地有信心,有力气,将其吞食得一干二净。因为到了那个时候,我又不知道那个野男人他内心里是怎么想的了。但我那时可以确定无疑地相信,那个野男人他的眼睛视线一定还是紧盯着我那里的。我不能确定,在那个时候我是应该将所剩不多呃野鸡肉一弃了之,还是应当将其吞食,甚至该说是舔食得一干二净了。因为倘若我就到那时随手将其丢弃,我害怕其人突然动怒,怒斥我不珍惜其人亲手烤出的野肉,怒斥我奢侈,浪费;倘若我反过去将那只野鸡肉骨架子上面所有的野肉跟喂蚂蚁一样舔得一丝不留,我又惧怕其人怒骂我丢人,骂我不成样子,骂我慢慢腾腾……可二者相比之下,我还是觉得我采取后者,可能更好一些,因为虽然我在尽心竭力地加快吞食的速度,但由于嘴巴被其人摧残出的伤口辣疼,我自己也能感觉到,狼吞虎咽那个词,始终用不到我那一刻的吃态上了。可假如我随手将那手握的野鸡肉横穿木棍丢弃地上,我害怕其人万一动怒,手捡起那只笔直硬实的木棍暴打于我,我将等同于自谋苦吃。
于是,我就真的像喂蚂蚁一样精心细致地继续舔食鸡骨架子上的残肉。
——看来,你还算有点品味!大爷我的烤肉喂了你,也算没有白瞎!以后跟大爷我在一起,吃东西就不要表现得这么寒碜,假如被传出去,丢了大爷的人!
紧接着,在我精心细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