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
随后的几次重生,李莎没有再抛头露面,而是以隐居的方式,在世界各个国家轮流生活和体验。有时隐居于闹市,跟菜贩子讨价还价,有时远避山林,与动物作伴。爱念书的她,还把各个国家的著名大学都轮流上了一边,或者做学生,或者应聘当教师,重新享受读书育人的单纯快乐。
她也曾经从事工业和商业,整个班加洛帝国的近代工业基础,都可以说是李莎在70年以前,通过幕后操作建立起来的。即使到了现在,按持有的股份算,李莎也占据了班加洛帝国经济的10%,行业遍布农业,工业和商业。
火药时代开始后,又发生了几场战争,但李莎并没有参与,全部都在一边冷眼旁观。
“现在又开始打仗了,你怎么看。”高理问道。
“只要班加洛帝国还在,我才不管那么多。我跟你说过,这个世界里的人,整天杀来杀去,其实都是NPC,死了活了管我什么事。”李莎冷淡地说。
“我觉得,其实你心里真正重要的事情,是想找到吉姆先生吧。”高理突发奇想,嘴里冒出一句。
刷,一道绿影,高理还没看清,一点反应都没有,一把闪亮的短剑已经压在他的喉咙上了。刀光一闪,李莎瞬间又回到她的沙发上,双臂抱着膝盖,眼神有点飘忽。
“好吧,你猜对了。”
“高理,你说,这个世上是不是有神仙?”李莎露出一脸的困惑。“上一次重生后,我就开始不定期地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提示。”
“第一次,也就是十年前,那时我三十三岁了,是在布基纳法索,那是黑人民族最大的国家,当时我在海里钓鱼,结果钓上来的一条鱼的肚子里面有张纸条,那可是一条活的野生鱼。纸条上面用中文写着:吉姆在这里,他的名字叫做让.彼得。”
“我后来调查了,真的在一百多年前有这个人,还是个大家族。但我没有找到更多的信息。后来,大概两年后,在米拉霍克旅行时,这个白人国家你知道吧,白人第一大国,我在一个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