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庆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既然决定了就很快行动起来,第二天便和姜成按照正规的程序签订了合约。
姜成将《明朝那些事儿》的出版权卖给南方人出版社,南方人出版社则付给姜成预计全套七本书的每本十万稿费加书籍发行全套后总回报分成的百分之十五。
当然,这是明面上的合约,暗地里双方实际上是五五分成的。只不过姜成又把自己那份拿出了三成半,用于换取《南周刊》的股份,以支持《南周刊》之后的发展。
姜成的分成又降了百分之五,徐国庆也投桃报李,转让给姜成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按他的话说:“以后的世界是你们年轻人的了,我们这些老家伙还是早早把位置让出来,让你们年轻人去折腾的好。先给你打打工,以后退休了,便在家吃红利。反正家里人也没人愿意接我的摊子,就给你这个精明的小子好了!”
徐国庆有一子一女,大女儿学医,目前在一家民营医院做心理医师;小儿子学的法律,现在还在读大学,立志以后做一名律师。两人都无意接徐国庆的班,徐国庆原来还在愁以后自己的家业由谁继承,现在好了,再也不用愁了。
如此一来,姜家父子就有了《南周刊》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为《南周刊》的最大股东,拥有决策权。
不过这还没完呢,因为姜德均看徐国庆居然这么痛快,他这个做老子也不能屈居人后,居然直接把他那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转给了姜成。按他的话说:“你小子有出息了,爸妈也不用为你的未来发愁了。你爸我也不是做生意的料,以前开董事会就是陪衬。现在干脆直接把手里的股份给你,以后做决策的事你来,我就做我的总编辑就行了。以后你想怎么折腾都由你!”
这样,姜成独自享有《南周刊》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成为名副其实的最大股东,也就是董事长。不过十七岁,就成了一家出版社的背后老总。不过现在这件事只限于他们两家知道,出版社里只知道他就是当年明月,那个《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