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铜镜上,只觉得看着一个漂亮女人梳妆打扮,是在是很不错的一种视觉享受。
“好弟弟,你今天早上想吃什么,我让人屠子去给你做。”沈落霞挽着头发问道。
“我这个人不嘴馋,跟平时吃得一样就行了,喝点大米粥或者吃点打卤面,都无所谓。”赵正答道。
“那不行,我今天心情好,说什么也要吃点好的。等我们吃完饭之后,就乘马车赶往七宝县。”
“这么早?不是说过几天再去么?”赵正立即打起了精神,吃什么他可以不在乎,但这件事却不得不在乎。
“晚去不如早去。你身上穿的这套衣服太普通了,我想带你进县里做几套好衣服穿。你的人长得本来就俊秀,如果再换上一套好衣服,那就更加完美了,绝对不比那些官家公子哥差。”
“恩,早点去也好,我已经有很久没有去过七宝县了,”
“你应该已经学会了驾车吧?客栈里忙不开,最多只能走开两个人,我们此行得自己驾车,不能让客栈里其他伙计驾车。我虽然会驾车,但一个女人家,实在是不适合做这种事情。”
“骑马驾车以及照料马匹等等技巧,我都已经跟宋大哥学会了,由我来驾车就可以。”
“恩,这我就放心了。”沈落霞已将堕马髻盘好,此发式是用头绳将头发竖成几团,然后任其堕于脑后,看上去就跟马肚子一样,由此而得名。女人梳着这种发型,会给人一种柔弱感以及成熟的风韵,很适合沈落霞。
沈落霞指了指自己脑后,将一枚凤穿牡丹发簪递到身后,“弟弟,帮姐姐选个好位置将发簪插好。”
赵正很乐意做这种事,接过发簪,微微俯身,注视着铜镜中的沈落霞,找了个符合审美观的位置,将金色铜制的发簪插进了头发中。沈落霞的发质很好,秀发又留得很长,束在一起之后很是密集,发簪插入其中稳稳当当的,一点也不用担心会掉落。
沈落霞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隐隐出神,怀念道:“当年我弟弟去世的前几天,曾经为我梳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