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乔的软磨硬泡之下,刘飞终于还是答应换一套比较讲究的衣服。
衣服全部由小乔包办,在这奢华的福克斯号上面可谓是应有尽有。
“衣品如人品,飞哥,这个社会,每一个人都需要包装的,而且,这也是一种尊重——譬如,我现在穿着长裙,挽起头发,虽然没有刻意的雕琢化妆,但是,整体上来说,也算是偏向隆重,如果你穿得太随便,别人就会笑话你,而无形之中,我也会被人在笑话,因为,是我带你出来的。在这种笑话之中,我们会被孤立、被鄙视、与此同时,我们所受到的尊重也要大打折扣,甚至于,就是那些服务生,对我们也会产生一种心理优越感——”小乔很仔细的检查了一下服务生送来的衣服鞋子。
“嗯,明白。”刘飞抱着一堆衣服走进房间,他对小乔的这些理念还是很赞同的。
刘飞曾经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观察疾风狼对人类的态度,每每自己穿得整齐光鲜的时候,疾风狼的攻击都会观察良久,犹豫不决;而在他穿得破破烂烂的时候,疾风狼的攻击会更加凶残凌厉,豪不拖泥带水。
以此说明,哪怕是动物,也知道光鲜体面的人类拥有更多的自保能力,或者是更具攻击性,当它们面对人类的时候,对穿得体面的人类心存的畏惧也会更多。
在人类社会,刘飞发现,犬类与疾风狼非常相似,遇到衣着光鲜的人类也不会招惹。
毫无疑问,作为同类的人类,对于衣着方面的讲究和看法更甚于动物,很多时候,衣着的确是能够在某一些方面代表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
“哇——帅呆了,如果戴副墨镜就好了——”
当刘飞从房间里面走出来的一瞬间,小乔整个人几乎忘记了呼吸。
这个时候的刘飞身穿一身黑色皮风衣,一双崭亮的黑色皮鞋,那淡淡的目光有着一股森冷的气息,配上那张冷漠的脸,有着一种罕见的冷酷气质。
“我——感觉不是很好——”刘飞动了动四肢,脸上露出一丝莫名的红色,他还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