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老板走后,闭口禅小古将酒倒在佛身前的地上,拿起筷子,慢吞吞的把五道素菜吃了个干净,然后起身,乘着夜色下山。
习习的风声,夹杂着谈笑的风声。
“咦?那,那你跟神话传说谁打赢了咧?”紫衫吃着烤熟的野猪肉,靠在依韵怀里,兴致勃勃的问着个大口吃肉,意气风发的男人。那是他们遇到的三个猎户,自称是退隐江湖的人,曾经都是仙界的高手,当年若不是没有带替身娃娃,也不会黯然退隐江湖。一只野猪紫衫吃不完,所以遇到三个猎户,她热情的请客,顺便听他们谈论自己的故事。
酒喝的脸红身体热的男人脱了上衣,赤着膀子,眉飞色舞,唾沫横飞。“说出来美女你肯定不信!当时啊,我跟神话传说切磋交手五百多招还不分胜负!但是我这人低调,再说,那神话传说可是江湖第一美女,男人嘛,当然该让让美女。别人闻起来我都说是自己输了,免得损了神话传说的颜面。哎——当年要不是没带替身娃娃,江湖上现在一定有我的传说!”
另一个猎户打着饱嗝,嘿的一笑。“那是,何止你!当年要不是我没带替身娃娃,说不定现在我就是正义联盟的盟主了!”
“咦?为什么咧!”紫衫兴致勃勃,目光烁烁的望着那个猎户,如此美人,如此专注,那猎户顿时豪气大发,哈哈一笑。“这件事情啊,不是美女你问,我绝对不会说!我这人啊,跟王兄弟一样,低调的很!当年我在江湖的时候,仙界高手人称狂风刀!我那刀,真正是快如闪电——”
“有多快呀?”紫衫喝着酒,满怀期许的追问,单手抱着她的依韵自顾烤着熟肉,完全没有紫衫这种善谈的爱好。那猎户嘿的一笑,比划着。“铜钱,丢起半丈高,落地之前我能砍三十六刀!”“哗——真快咧!”紫衫配合的、夸张的张大了嘴,睁大了眼睛。“呵呵……当年大战之前其实我遇到江湖第一快剑正义传说,还交过手。”那猎户一副唏嘘感怀的模样,引的紫衫又迫不及待的连忙追问究竟。
“呵呵……真是好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