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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离别(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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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惯了一个人之后,就不想离开他了。我们有时候是把习惯当作信仰的生物。

我们总是要面对各种的离别。有些人,我们或许还可以在离别之后再见到,而有些人,则是再也见不到了。但不管见不见得到,总之,我们都会在很久后想起那个人。

很多年后,在我几乎就要忘记阴小倩这个人的时候,一本书的出现拯救了我那濒临灭绝的回忆。

当我看到作者的署名是阴小倩的时候,我自然而然的想起了那个在大雪山上带我游玩的大姐姐,自然而然的想起了我们在最后离别时的不舍与倔强。

在那天参观完布达拉宫后,我们之后又去了大昭寺,哲蚌寺,羊卓雍湖,贡布山。总之,我们是将自己能够去的地方完完全全的溜达了一圈。的确是溜达而不是游玩,因为我们都说好了不将别人的旅行复制一次。

现在的我实在是无法理解自己那时候的思维,无法解释不将旅行复制和用溜达来形容自己的旅途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我们那时候一起给朝圣的老妇人施舍过,也给向我们讨要钱财的小孩子发散过糖果。其实,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在重复着别人曾经所做过的事了。可那时候的我们,真的没有一点点重复的感觉,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那么的与众不同。

她是自己一个人偷偷走的。走的时候,她只是给我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只写着“走了勿念”四个字。

她的行李全部都留在了她的房间,连同那个粉红色的旅行箱一起留了下来。如果不是旅馆老板在她走后打扫房间时发现了她遗留下来的东西,我还不知道她想要忘记那个人的决绝。

忘记一个人真的好难好难吧!

旅馆的老板先前见我们一起进进出出,自然是将她的一切都交给了我。但可惜的是,我也不知道该拿这些东西怎么办。本来,我是想要将这些东西都送人的,但最后,我还是没舍得将它们送人,也没舍得这段美好的回忆忘掉。

早在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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