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拿手的是什么歌,唱出来给我听听吧。”
袁晓依拨了两下琴弦,说道:“那就唱《橄榄树》给你吧。”紧接着,一段悲伤的前奏便响了起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其实到我那时候,《橄榄树》已经不怎么红了,但据说在八十年代末曾经特别的红过。这歌我听过的次数不多,都是在电视上、广播里听过,没有特别找来听。现在从袁晓依的嘴巴里唱出来,那感觉只有两个字:惊艳。
不得不说,袁晓依唱这首歌,比唱任贤齐的动情多了,让我也不知不觉沉浸在那首歌的悲伤氛围之中,好像自己也流浪在他乡,饱尝孤独寂寞的味道。我想,袁晓依能唱这么好,肯定也和她的经历有关吧。唱歌这个东西,有感情、有生活才能唱的好。就像我唱《世界第一等》一样,就因为自己确实能随随便便叫来上百人,所以唱这歌就特别的有气势。
一曲歌毕,我由衷地赞叹道:“袁老师,太好听了!”这是我发现身边的第一个唱歌这么好听的,而且还会自己弹吉他,这实在太让我崇拜了。袁晓依也得意地说:“那当然,我在我们学校可是乐队的主唱。”这就让我更崇拜了,因为乐队这种东西,我知道大学里才有,不由得就对大学生活心驰神往。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和夏雪也能组个乐队。
袁晓依又弹了几首歌,都是她们上学时比较流行的校园民谣,也是很好听很好听。袁晓依看我很喜欢吉他,就说:“你想学的话,我可以教给你。”坦白说,我连五线谱都认不全,天生的没有唱歌细胞。但我那会儿对音乐热爱啊、喜欢啊、痴迷啊,立马就答应了下来。
说教就教,袁晓依拿着吉他,先从最普通的教起,结果说了半天,我还是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真的是没有音乐细胞,是真的一点点都没有啊,感觉特别的悲哀。但是袁晓依很有耐心,不停的教我,不停的问我明白了没。后来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说道:“袁老师,咱还是慢慢来吧,今天的课程就到这。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