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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火”上行路,美人胸脯(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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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庆后退两步,心中虽然别扭但也不好出手,用亮银枪在火堆里搅了搅,把番薯和土豆露了出来,说道:你想吃吗?

那怪人点头。

马庆只好再退一步,说:你喜欢就都给你。

那怪人走路像极了木偶,关节很僵硬,但动作却快得惊人,眨眼间就到了火堆前。马庆心中无端升起不详的预兆,本能地往小九的方向弹射而去。这种感觉很模糊,却很浓烈,正如小唯白奉常对地裂的预感一般,是一种守境修习到深处才有的“命感”。

那怪人并不用手去拿番薯,而是整个人匍匐在火堆前,愣愣地盯着火堆发呆,火光映在他无神的瞳孔里,如同直接引燃到他的魂魄里一样。然后他一口咬了下去。

咬的却不是番薯土豆,而是火。

火本是虚物,被他含着却如同流质一样,喉头明显的起伏了一下。然后咬合的频率越来越高,肚子也随着吞咽越来越鼓。也就十几个息间,半人高的火焰全部都被吃掉了。然后怪人“扑通”一声,脑袋无力的垂了下去,敲在了泥土地上。

马庆闻所未闻,脱口而出:卧槽,想不到还有爱吃火的,还把把自己当场吃死这么厉害!

吃货的极限一下就刷新了呀!

小九叫道我去找十一。马庆一把拽住小九的辫子,低骂道:你想死啊。

可人家兄弟死了,总得通知一下对方来救救吧。

马庆说:感觉很不好,跟我先走。

小九还想挣扎一下,可马尾辫被牢牢的抓在马庆手里。

女生很烦自己的头发被抓住。小九扭头哭骂道:再抓着我头发可要生气了!

马庆一指那怪人:他没死他没死!

说话间,那怪人双手撑起了身躯,缓缓立了起来,却似乎变成了完完全全的另外一个人。他的皮肤赤红,皮肤下鼓着更加鲜红的血管。身材从七尺涨到了丈二都不止,四肢粗大了一圈,跟个火巨人一般。于此同时,龟丘族人从峡谷里的几户茅屋先后推门而出,手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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