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贵,因为在传统的富豪圈层,太太这个位子是要给能替他增值的人的,如果做不到,或者男人本身已强大,不需要增值,那就只生孩子不结婚。
其实,女明星和富商之间的关系发展经历过3个阶段,第一个是“互相不嫌弃”阶段。
女星嫁商人,曾经是老传统的,从《琵琶行》里的“老大嫁做商人妇”,到傍富商鼻祖——阮玲玉,皆是如此。
这其中就涉及到一个复杂的社会学问题,传统观念里,女性是不被鼓励出来讨生活的,她们唯一改善境遇的机会就是嫁人,换句话讲,对拥有资源的男性的争夺,就是过去女人唯一的生存方式(详见各种宫斗戏)。
而半边天这种解放,满打满算也就半个多世纪,娱乐圈和旧式梨园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决定了她们内心并不是很看得起这份职业。
从古至今,名伶舞女不过是达官贵人眼里过手的玩物,找个社会地位同样低的商人,至少还有做原配的希望。
而且商人有钱,戏子生活大手大脚惯了,不找个厚实靠山,几年青春饭之后很容易hapless ending。所以内心里,她们是默认这种组合的。
到了上个世纪80、90年代,明星收入高了,名气也大了,于是进入第二阶段“女星见富商就往上扑”阶段。
一方面,女星有美貌和知名度,可以改良下一代基因,也能帮对方在社交中提升名气。
另一方面,富豪有身价有实力,可以让女星实现阶层提升,也不必担心年老色衰后的生计问题。
于是乎,老底子的豪门家庭就成了择偶首选,优势互补、一拍即合,著名例子有李港姐和郭皇后的婆婆。
但强强联合也不是看上去那么美,还有两个缺陷。
第一,女明星的名气,很容易引来动机不纯的人,例如假商人、伪豪门,处理不好容易为名声所累。
典型的栗子,就是内地某著名高端访谈女主持,留美时好好的费翔不要,找了个美籍胖头陀吴先生,此人说是豪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