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律师辩护。
原告:“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被告:“我的委托人每月都会给原告一定的赡养费,并经常买东西回去看望,并不存在不养父母的情况,所以原告方所说并没有依据。”
原告:“反对。据我的委托人反应,被告从来没有拿过生活费给他们,每次回家也只是……”
唇枪舌剑。
你来我往。
像这种父子亲情关系的,一般以劝解为主。
能调解的就调解。
都是一家人,何苦来哉。
被告倒是好说话,只要原告撤诉,列出的那些条件都没问题。
原告:不。
被告:“不如你打电话去问问李老根夫妻,这父子间的还有隔夜仇吗?也许他就是一时气话,毕竟谁当父母的能狠下心告儿女嘛。”
原告一想,确实没错。
李老根就五个娃,全都得罪了,岂不是老无所依。
就打。
把调解一事说了。
恩,从电话里隐隐能听到海浪冲刷沙滩的声音,这老夫妻俩还真是享受,天南海北的到处玩,却一纸诉状把儿女们告到法庭上。
“你看……”
电话里传出中气十足的男声,“我没什么看的。这么多年早就看明白了,儿女都是债,辛苦把他们养大,娶妻嫁人,再把孙儿养到上学的年纪,差不多也到动不了的年纪了。什么颐养天年,什么晚年生活安逸无忧。屁!分明就成了一块用破用脏的抹布,再也榨不出剩余价值,就只能被弃之敝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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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老话能传到今天,自然是有道理的,人性这玩意儿很不好说,良心这东西也测不出来,不孝顺的儿女跟钱,我还是选后头那样。”
“撤诉就免了。”
“我就想在死之前过几年的清静日子就无憾了,对不起,实在是不敢把命交到别人手里,虽然我跟老太婆都七十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