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士兵很快得到了娜娜瓦的治愈,接合骨折对她来说已是得心应手。罗兰让第一军返回营地后,现场只剩下首席骑士、女巫和几名亲卫。
他阴沉着脸,走到尸体边,指挥卡特切开对方背后的中弹处。
血孔约为一指半深,切开后发现铅丸已破裂,所受创伤基本和常人无异。
“你怎么看?”他问卡特。
卡特也显得有些懊恼,大概是没想到让个从未接受过剑法训练的人给晃了一招,“空有力量和速度罢了,若不是想看看他能做到何种地步,第一击我就能砍下他的脑袋。”
“如果对方是一名骑士呢?”
“这……”卡特想了想,“如果是公爵手下的那种骑士,我大概还能勉强应付,但换成王都骑士团的凛风骑士或钢心骑士,我就无力招架了。”
罗兰不置可否,大家都凭技巧和剑术决斗,卡特说的或许没错,不过加上装备的话,形势便会急转直下。假设测试时犯人穿着重甲,带着铁盔,用一把双手巨剑,他绝对无法轻松取胜。
强大力量带来的提升是多方面的——可以背负更厚重的盔甲和武器,可以爆发出更快的速度,可以进行更持久的作战。罗兰觉得自己得更正之前在长歌要塞时的想法,肾上腺素?不,这玩意比肾上腺素要可怕得多,激素最多激发人体的潜能,而红色药丸显然已经使犯人突破了自己的极限。尤其他奔跑时所展现出来的速度和冲力,几乎可以媲美重装骑兵。
黑色药丸同样效果惊人,几乎切断肋骨的横斩和近距离枪击都无法令他停止行动。若是普通人,早就因为疼痛而失去战斗力了。
一个无惧痛苦的怪力平民就已经如此强悍,若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士兵呢?想到大祭司说的话,罗兰不禁皱起了眉头。
“殿下,”夜莺开口道,“您看他的皮肤。”
犯人手部表皮褪去最初的红色后,已变成一片灰白,同时出现了大量褶皱,像是正在蜕皮的蛇。罗兰用刀柄戳了戳,发现皮下不再是坚实的肌肉,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