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了鲜花簇拥的舞台。
陆时明满脸慈爱地拍拍陈浩渝的肩膀,对准话筒说道,“感谢各位来参加今晚的宴会,今天主要是有一件喜事想和大家分享,陆某人到中年,深得上天眷顾,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爱子……”
陆城听不下去了,转想就想走。
南晚后退一步,拦住他的去路。
“怎么走了?上面那位可是你的亲哥哥,他的欢迎仪式你怎么能缺席呢,陆城,明明你以前那么大度那么善良,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你太令我失望了。”
陆城一口气梗在喉咙,胸口像是被人捅了一刀。
如果眼神能杀人,他一定弄死南晚!
南晚叹息一声,“浩渝哥以前工作太拼命,经常忘记吃饭,胃不太好,我记得你挺注重养生的,胃应该很好吧,不如你把胃捐给浩渝哥如何。”
“你他妈有病吧!”
“你怎么能这样说话呢,浩渝哥努力工作也是为了南家,你给他捐胃,把他的病治好了,应当替我还了他的照顾之情。”
陆城脸色非常难看,“你不必暗讽我,不想给方念瑶捐骨髓就直说,南晚,你真自私!”
“这怎么是暗讽呢,我明明是明讽啊。”
“还有,你不想给浩渝哥捐胃就直说,陆城,你真自私!”
陆城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咬牙切齿,“你别得意!”
南晚笑了,后退一步,让他看看自己今晚的打扮,“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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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城不知道她又想搞什么幺蛾子,没有说话。
南晚的美是所有人公认的,披个麻袋都是天仙下凡那种级别。
更何况今晚明显精心打扮,能不好看吗。
南晚笑得越发明媚,“为了参加今晚的宴会,我花了五个小时做造型,你说我是有多得意,才能花那么多时间打扮得花枝招展。”
陆城差点吐血!
实在待不下去了,他转身就走。
看到他不高兴,南晚更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