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林凡在电视上看多了那些选秀节目,就跟着了魔一样,嚷嚷着同样也想去当个明星玩一玩。
林凡别的不说,就光这个颜值,那确实是杠杠的。
那可真的是剑眉星目,棱角分明,一点都不逊色于彦祖。
只是肤色偏白,看起来有点像是小白脸一样,跟人家那种古铜色的肤色一比确实从气场上面就要弱了三分。
不过也无所谓,当偶像嘛,长得帅还是最为重要的。
所以当时的林凡理所应当的就成为了某个公司的练习生。
因为有着一个明星梦的想法,所以说也是在糊里糊涂之下签下了那一份合同。
当时看可能没什么,现在这么一看简直就是一个霸王合同。
因为在合同期间,所接的所有工作公司都要抽取95%的利润!
也就是说林凡累死累活就只能挣到5%。
这不就是妥妥的霸王条约吗?
可没办法,当时因为年轻也不理解这合同里面的各种弯弯绕绕,所以说就埋下了一个大坑。
合同的事情先不说了,最终他也是顺理成章的依靠着公司的手段,然后进入到了一个选秀节目当中。
在这个竞争十分激烈的行业当中,想要成为一个能够出道的偶像,还是挺有挑战性的。
可有的东西懂的都懂。
你能不能出道,就看你背后的公司硬不硬了。
而当时林凡之所以能够出道,还真算得上是捡漏。
是因为另外几家公司在背地里争夺的太过于激烈了,以至于被林凡这家公司钻了空子。
直接就把这最后一个出道名额给拿了下来。
然后就顺利出道了,只不过出道了之后,迎接林凡的不是什么大明星的待遇,而是更为艰辛的道路。
在一档节目当中,主持人要求他们这个团体组合,每个人都表演一个绝技。
类似于自己擅长的东西。
其他人能够出道,除了背后公司的立挺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