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日的晴日把土晒干,马蹄踏上去浮起来一层红色的尘土。
士兵身上的皮甲在日光下泛着沉钝的光。
柯伏虎烦躁地踢蹬着马腹,却没能让那匹马打起精神来。
这匹九岁口龄黑马跟了他几年,个性温吞得像是匹骟马。此刻它微微垂下头去,即使感到疼痛也没打一个响鼻。
其实个性温吞不错,毕竟烈马增添主人的荣光,而驯顺的马保住主人的性命。
从百夫长到校尉他一直把它当做坐骑,直到最近,他突然觉得它不顺眼起来。
与北面作战时柯伏虎缴获了一匹好马,骨架大,眼神明亮,在覆盖在滚动的肌肉上的毛皮熠熠生光,像是鲜红的丝绸。
会相马的人告诉他,这是天孤人那边的汗血马与本地良马杂交出来的品种。
他花大心思购置了一套马具,可还没来得及拾掇整齐骑上两天,就被他上司连马带马具都要了去。
啐。
什么将军,不过是个名号说出来都没人知道的偏将。
自己战场没上过几次,全凭从娘肚子里带出来的那个姓就上了将军的位置。
他在心里暗啐,但不得不挤出个笑脸来说些什么“良马配英雄,小人降服不了好马,进献给将军一等一的合适”这种话,把刚刚得来的马拱手让人。
柯伏虎是靠着在死人堆打滚爬到今天的位置上的。
在曾经和他同伙的大头兵里,他已经是顶幸运的佼佼者。
这份幸运让他有机会看到更多东西,也让他更清楚地了解到,即使是在军营里这个靠拳头说话的地方,不好好打点关系的人也会死得不明不白。
他的上司可能不屑于当场给他脸色看,但背地里只要上下嘴皮一碰,自有人会让他掉个半条命。
上位者与下位者的关系就像人和蚂蚁,人碾死一只蚂蚁,连脏手都算不上。
他明白,但他咽不下这口气去,连带着看自己这匹原先的坐骑也不顺眼起来。
黑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