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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赫儒依很想叫孔铃兰一起野餐的,但孔铃兰是一定走不开的,所以在赫儒依说过之后,孔铃兰也报以理解。
齐陆离是金元吾叫来的,赫儒依一直觉得,在这个古代,最了解她的,当属金元吾。而金元吾用自己的身份邀请齐陆离出来,皆大欢喜。
赫儒依很遗憾在古代没有照相机,不然这满目的红色当真是醉人。这红枫叶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盘根虬枝,古朴非常。
赫儒依很久都没有和齐陆离独自散步了,这一年事多,轻轻一晃就到了九月,好像还没来得及好好说话一般。
点点红叶遮挡了秋老虎炽热的阳光,两人就这样漫步在树荫下,谁都没有先说话。
赫儒依心里有些气苦,这山路不算好走,尤其是早上的大雾,让整个石板路都有些湿滑,虽然太阳早就出来了,可到底还是有许多地方没有干,她穿着绣鞋走在上面,须得小心翼翼。而齐陆离,他走得是有些快的,赫儒依得把速度微提,才能赶上他的脚步,如此一来,倒是齐陆离在散步,赫儒依在走路了。
终于,赫儒依踩上了打湿的落叶上,不经意地一个踉跄,齐陆离赶快回身扶住了她。
“小心。”
赫儒依的眼底有些发涩,前一秒她还在气齐陆离不顾着她,可齐陆离这两个字一说出口,她就觉得她败了。
“陆离哥。”赫儒依的嗓子亦有些干哑。
“怎么了?可是伤到了?”齐陆离关心道。
“没有。”赫儒依摇摇头。
齐陆离攥着她的手,终于放慢了速度,与她一起,慢慢地走着。
又是一阵沉默,赫儒依终于开口道:“那天在孔家见到杨芷。几年未见,她愈发耀眼夺目了。”
齐陆离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道:“小芷一直都很优秀。”
一瞬间,赫儒依觉得五脏六腑都燃烧起来,她一直都知道齐陆离是细腻的,不然不可能撑起全国十几家的百味斋。他智商高、情商也高。可他不知道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