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曹军的退却,下邳城彻底恢复了活力,此时又逢大市,更是人马鼎沸。
城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列,绵延数里,都是行商与前来赶集的百姓。
如此的热闹场面,有一种人是不会缺席的。
王小六混在队伍之中,跟在一个身穿长袍的中年身后,盯着他背上厚厚的包袱。
至少六百钱,心中暗暗想着,眼光则在观察四周。
他的身后是两个少年,虽然穿着寻常服饰,但王小六却能看出不同。
左边的那个唇红齿白,下盘沉稳,行动之间自带一股贵气,右边的则像他的跟班。
还有身后那几个大汉,气度凝练,肯定有不凡的身手。
“这是哪家的公子光他腰间那块玉,就是价值不菲”王小六只看了少年腰间一眼,立刻“依依不舍”的收回眼光,他不敢再看,否则一定会引起警觉。
作为一个“惯偷”,不但要有娴熟的技艺,更要有足够的眼光,还不能贪
就说身后的少年,绝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感觉陶刺史的公子都没有这般气度。
“有些人天生富贵,惹不起的,我还是看好眼前这只肥羊。”
跟在中年人身后,排了有一盏茶时间,当身边有一骑飞奔而过之时,王小六动手了。
“天杀的,骑那么快干什么”等奔马过去,中年人轻啐了一口灰尘,小声骂道。
接着他紧了紧背上的包袱,又缩进了队伍之中。
他并不知道,就在刚才奔马从身边掠过之时,王小六已经飞快的从包袱里掏出了两串铜钱,神不知鬼不觉的藏入了袖中,之前队伍的拥挤,他早就探明了方向。
“哎呀,这个队,什么时候才能排到头不排了。”不耐的说了句,王小六转身便走。
他走得并不快,神情一派沉静,慌张是会被别人看出破绽的,惯偷不会犯这种错误。
三十步、五十步、七十步
脚步渐渐加快,已经安全了,这两百钱,足够自己和老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