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家剑庄的庄主狄杰有一个爱好有一个嗜好。爱好就是收藏名剑,嗜好吃屎那是不可能的,狗要是有肉吃,怎么会吃屎,他的另外一个嗜好就是吃人肉。所以史永芳让马增三来此处拜访简直是羊入虎口。
进入了狄家剑庄,一番异象映入眼帘。街道上来来往往者,大多犬首人身,惊讶之余却能看到几个正常的貌美女子。这些女子在街道上蹦蹦跳跳的,欢愉地购物。
萧不归看得有趣,郝美丽见状,翻了个白眼,嘟起嘴说:“这些女子都是妖女吧,在这些妖怪中有说有笑的。”
马增三说:“这犬妖,公的就是犬首人身,母的都长得貌美,传说只有到了月圆之夜,这女妖才会变成一只狗。”
街道上的犬首人身的妖怪也都对他们和驴产生了兴趣,甚至有垂涎三尺的感觉。在妖怪眼里,他们就是新鲜的驴肉和人肉,幸好牛儿被马增三藏在了身上。否则怕是要口水流满街了。
史永芳脚踏粪球,滚动在最前面,为了消除马增三的疑虑,他说:“每次来,这些兄弟看见了我脚下的粪球就流口水,上次我在这街上就丢了一个比这还大的粪球。”
马增三说:“我怕这些妖怪不是对你的粪球流口水,而是对我们流口水吧。这年头,就算是只狗,有肉吃,谁想吃屎。”
史永芳看到游街的犬妖们,目光聚集到悠哉移动的驴车上,像那等食的狗,随时会扑上来。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史永芳大声放话:“我们是庄主的朋友,来给庄主送礼的。”
马增三毕竟行走江湖多年,心中多了戒备,于是小声对萧不归、郝美丽嘱咐:“到了山庄,不要随便吃喝,小心为好。”
幸好狄家庄不大,庄主家是个肉铺子。砧板上放着半扇子猪肉,架子上垂下来的铁钩子挂了野猪头、大骨头、一些内脏。
庄主狄杰长着一颗黑狗头,眼神犀利,赤着魁梧的身躯,胸毛旺盛。穿着一条蓝色绸缎的裤子,脚上穿着千层底的布鞋。手上拿着一把短剑,用来切肉剁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