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的保安闻声赶来时,整个森林人已经烧得无法靠近。
面对熊熊火势,先到的保安束手无策,只能通过对讲机联系同事:“地下C区出口一辆车自燃,怀疑有人困在车上,赶快报警,联系救援。”
很快,几个拎着灭火器的保安赶过来帮忙,无奈火势太大,稍一靠近就烤得皮肤生疼,几人只能手持灭火器远远地喷,因为距离太远,根本抑制不住火势,无济于事。
这时,有业主开车缓缓驶近,看见前方的情形,立刻停车报警,然后用手机拍着火视频。
物业公司一个管理人员小跑来到现场后,指挥保安打开附近的消防设施。
拍视频的业主看见,吓了一跳,赶紧下车,走过去说:“车里有汽油,不能用水灭火。”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扭头回答:“我不是要用,我检验一下是否有水。”
明白了!
消防车进不来地下车库,消防员到了肯定使用车库的消防设施,所以这个物业管理人员提前检验,防止消防员到场后车库的设施掉链子,预防被牵扯上连带责任。
这个小区虽说不上高端,但也在中档偏上,物业费不便宜,业主家多少都有点能量,这要是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会砸招牌的。
首善之都出警很快。
消防队赶到后,迅速将火扑灭。
不过这时森林人已经烧成空壳,一搭眼就能看见车驾驶位上烧焦的遗骸。
现场第一时间被封锁了,警察在车附近拍照取证。
说是取证,其实没什么好看的。
一个全面过火的铁架子,残留救火时喷洒的干粉和水痕,这种情况下很难找出最初着火点,除非让专业人士花时间精力细致排查。
现场虽然没什么证据,警方依然怀疑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原因很简单:车辆自燃最开始大多是冒烟,然后才会出现明火,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是车里的人反应极度迟钝或者发生严重误判,司乘人员是有足够时间逃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