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学道盯着墙角的小苍兰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侧身,面对着沈馥说:“为了配合我的整体战略,你现在的名气够是够了,但还需要巩固。”
沈馥说:“我会把演唱会提上日程。”
边学道说:“演唱会是一方面,作为歌手,你需要的是好歌,需要一接一的好歌不断冲击人们的耳朵,巩固他们对你的喜爱和崇拜。我计算过,想要支撑起一场大型演唱会,你大概还需要五到八自己原创的歌……”
沈馥说:“我可以改编别人的歌。”
边学道摇头说:“不,既然要做顶级歌手,就要跟那些一歌吃一辈子的人区别开。你的演唱会,一定要是一场视听盛宴。我们的目标是,你的演唱会,只要放出去风声,就可以成为娱乐头条。别人一看你的歌单,就毫不犹豫地买票去听,门票不仅一售即空,还要一票难求。”
边学道说得正来劲,沈馥却听不下去了,她脸上的表情,古怪中透着萌意,说:“以前我觉得吹牛是个坏习惯,后来现,听不得别人吹牛,那才是坏习惯。”
说话时,沈馥身上既有绰约独立的熟女味,也有撒娇调皮的少女味,看得边学道再次蠢蠢欲动。
沈馥显然读懂了边学道的眼神,她一下躲开,去楼下找到陶笛,又回到床上,把陶笛递给边学道:“那次在主楼,你说给你一年时间,你会拿出一个完整作品,喏一年时间到了。”
拿着陶笛,边学道哭笑不得,当时吹牛的一句话,不想被沈馥记住了。
其实也不算吹牛,如果给他时间研究陶笛,花上个把月,再找几个懂陶笛的乐手,确实有希望复制出完整的《千年风雅》。
不管怎么说,不能耍赖,吹吧
边学道吹得磕磕绊绊,沈馥听得却很投入。
末了,边学道放下陶笛说:“抱歉,我食言了。”
沈馥只是笑笑,说:“男人的话,女人最多只能信三分,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边学道反驳:“没那么绝对吧。”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