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叩叩!
陈辉猛然惊醒,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起来,还没回魂,身体就开始自动拾取衣服往身上穿。
穿着穿着,察觉到不对劲。
这踏马不是我自己刚租的房子吗?
“你干嘛?”
床上,一个女人睡眼惺忪的说道。
陈辉看着对方那张酷似溜佳玲的脸,愣了一下,很快回忆起,昨天晚上搞定烟铲乐之后,跟唐十二、茅趸去夜总会庆祝《庙街清一色》初战大捷。
经理十分热情的喊了一批陪酒小姐,他一眼就看中了这个自称华女的陪酒小姐。
据经理介绍,华女特别能喝,人送外号“稀里哗啦”。
意思跟她喝酒,她能把你喝到吐。
事实证明,经理没有说谎,陈辉昨晚喝多了回到家口吐白沫,全吐华女身上了。
“有人敲门,我去开门。”
陈辉应了一声,趿拉着拖鞋,来到门口。
打开门。
就见一个女人拎着菜俏生生的站在门口。
“陈先生,我来做早饭。”
“阿芬啊。”
陈辉看着眼前有别于昨天,明显打扮过的阿芬,把她让了进来。
“做两人份的。”陈辉嘱咐了一句。
“知道了。”
阿芬以为陈辉要留她吃早饭。
她今天早上起床去买菜,一路上可是听了不少关于陈辉的传言,没想到,自己的雇主竟然这么厉害,不但顶掉十二少成了庙街会的街坊理事长,昨天晚上更是以一敌百,把烟铲乐赶出庙街。
于是,买完菜之后,她没有直接来陈辉家,而是回去换了身衣服,又简单化了妆。
她跟女儿晶晶孤儿寡母的,生活十分清贫,如果能傍上陈辉这根大腿,那她在庙街的日子将会迎来一个非常大的转变。
——晶晶已经六岁,到了该上学的年级,但是她根本付不起学费。
“谁啊?”
卧室里,华女慵懒的问